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謝雅寶)市區重建局今年6月宣布推出「業主需求主導」重建模式,申請期限昨日正式屆滿。市建局表示,共接獲25份申請書,有關申請將由遴選小組進行甄選,並在本月或下月向董事會提交甄選建議,挑選一兩個合資格的申請項目,納入年度業務計劃內,並在2012/13財政年度開展。
業主可享7年樓齡賠償
「業主需求主導」重建模式是由業主間先取得共識,再向市建局申請重建,若申請項目獲接納及開展,有關業主可享有7年樓齡賠償,及按一貫方式補償其他業主和安置住宅租戶,以及向有需要的業主提供「樓換樓」。至於不獲接納的申請項目,當局在對獲挑選項目開始進行人口凍結時,以書面通知有關申請者。
要作出有關申請,必須符合一定申請標準,包括樓宇出現失修情況、地盤面積至少達400平方米(即4,000多呎)、樓宇不可具有保育及歷史價值、當局是否有足夠資源執行項目、涉及地段內須得到至少67%業權持有人同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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