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農村集體土地將核發「身份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11-10]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國家四部門9日聯合發文,解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問題。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9日電,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四部門9日聯合下發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集中解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急需的有關政策和技術措施等問題,為規範和加快土地確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供政策支持。至此亟待推進的中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

 《意見》首先明確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的範圍,即覆蓋全部農村範圍的集體土地,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並強調集體土地確權實行「全覆蓋」原則,不得遺漏。

 《意見》還規定了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遵循「主體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則,按照鄉鎮、村和村民小組農民集體三類所有權主體,將土地權利歸屬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在辦理登記手續時,由農民集體所有權主體代表申請辦理。

違法用地 不得登記發證

 對於小產權房、違法宅基地和建設用地等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難題,《意見》規範確認了宅基地使用權主體是本農民集體成員,明令禁止對違法用地未經處理進行登記發證。《意見》明確,對於不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確權發證,關係億萬農民切身利益,對農業經濟發展、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影響巨大而深遠。《意見》的出台表明了中國政府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決心,也為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礎。

相關新聞
內地10月CPI 漲5.5%符預期 (圖)
內地零售總額 10個月漲近二成 (圖)
地產鐵路投資 前十月增速放緩 (圖)
歐洲國家紛來華「招商引資」 (圖)
穆迪有望上調中國信用評級
專家解讀:物價下行周期已開啟
全國財政收入 今年將破10萬億
中電信中聯通涉壟斷或罰數十億 (圖)
日方釋放被扣中國漁船船長
神州視點:市場呼喚公平競爭
中央部署進一步嚴打侵權制假 (圖)
日歸還侵華時掠奪書刊資料 (圖)
涉在日殺同胞 中國男子落網
中印貿易2015年料破千億美元
央視廣告招標達142億創新高
「螢火一號」未入探火星軌道 (圖)
專家解讀:「順風車」意外 促中國獨立探火星
話你知:全球火星任務 過半折戟 (圖)
國新辦:海外華媒成中華文化重要載體 (圖)
中國發射雙衛星成功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