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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四部門9日聯合發文,解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問題。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9日電,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四部門9日聯合下發的《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集中解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急需的有關政策和技術措施等問題,為規範和加快土地確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提供政策支持。至此亟待推進的中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
《意見》首先明確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的範圍,即覆蓋全部農村範圍的集體土地,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並強調集體土地確權實行「全覆蓋」原則,不得遺漏。
《意見》還規定了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遵循「主體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則,按照鄉鎮、村和村民小組農民集體三類所有權主體,將土地權利歸屬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農民集體。在辦理登記手續時,由農民集體所有權主體代表申請辦理。
違法用地 不得登記發證
對於小產權房、違法宅基地和建設用地等涉及農村集體土地的難題,《意見》規範確認了宅基地使用權主體是本農民集體成員,明令禁止對違法用地未經處理進行登記發證。《意見》明確,對於不經法定徵收程序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確權發證,關係億萬農民切身利益,對農業經濟發展、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影響巨大而深遠。《意見》的出台表明了中國政府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決心,也為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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