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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社10日電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高級經濟師周景彤表示,民間資本確實需要「規範化、陽光化和國民化」。周景彤認為,中國目前出現的融資難和民間借貸危機有其必然性:金融發展滯後、金融壓抑的狀況確實存在,大銀行主導的金融格局不能很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因此,監管者應當承認民間借貸的身份,為其量身定造監管方式,使民間借貸最終可通過成立中小銀行、投放風險投資等手段,合法為中小企業融資,實現「陽光化」。同時,中國在早已對外資銀行業開放的前提下,卻對民間資本仍有頗多限制,民間資本也呼喚待遇「國民化」。
周景彤預計,一旦中國放寬對民間借貸的限制,將會至少有3-4萬億元人民幣資本合法流入信貸市場。他強調,正是由於民間資本缺乏有效和多元的投資渠道,才轉向炒作房地產、炒作金融產品、炒作農產品這種放空實體經濟的「未富先空」現象,因此「堵不如疏」。
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表示,民間借貸「天生而言就具有理論上的合法性」。他認為,目前中國的民間借貸熱,確實值得中國央行和監管機構反思:「為什麼這麼多人從事民間借貸,甚至擊鼓傳花、樂此不疲,究其根本,還是因為『正門』開得太小了」。
郭田勇表示,當前應該要從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上做文章,包括進一步降低金融機構准入門檻,將金融領域對民間資本開放,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唯有如此才是治本之策,從而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並轉移民間資本對各種「炒作」的注意力,從根本上解決中國民間借貸問題,並真正讓高利貸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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