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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對非常父母讓18個月大兒子坐在父親大腿上操控挼L,並充當軍師指揮駕駛,後座母親則將短片拍下上傳社交網站,短片其後在網上廣傳,惹來網民猛烈抨擊。非常父母原欲到警署投訴短片未經同意即被轉載,怎料卻自投羅網,終被警方落案起訴。2人昨承認危險駕駛及協助教唆他人危駕,裁判官聽取求請後明言不會考慮判監,並決定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首被告余祖光(32歲)任職地產客戶經理,月入2萬元,中七畢業,擁有10年駕駛經驗;其妻吳麗華(27歲)誕下麟兒後便放棄牙醫助護一職,全職當家庭主婦。2人既無刑事案底,也無交通違例前科。
認「教壞細路仔」有悔意
2人於上周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並認罪,但因當時無律師代表,案件押後一周讓他們徵詢法律意見。2人昨維持認罪,並聘請大律師蘇國強代表求情。辯方指夫婦犯案出於愚昧無知,亦明白「教壞細路仔」,坦誠認罪。
另案發時現場交通流量及行人不多,車輛只以慢速行駛200米,余當時也有腳踏剎車掣控制車輛。事後他們受盡千夫所指及網民咒罵,飽受壓力,余妻更患上抑鬱,希望基於法理情各方面給予機會。
父母提堂 子失面試名校機會
辯方指余是家庭經濟支柱,其妻須獨力照顧小孩,擔心小孩將失去父母照顧。據悉小孩原獲安排接受名校幼稚園入學試,但卻因2人上周提堂而喪失面試機會。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接納辯方求情,明白2人已有悔意,亦同情他們所承受的批評及輿論不成正比;但同時斥責他們咎由自取。陳官自言沒看過相關短片,故打算先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翻看短片,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警署投訴轉載 卻自投羅網
據案情指,短片是於今年8月1日在長沙灣海麗h海麗街拍攝,翌日上傳至社交網站,其後被人轉載,並遭網民以「白癡」、「腦殘」等嚴厲說話抨擊,並受到傳媒廣泛報道。2人不甘片段在未經同意下被轉載,到香港仔警署投訴,並承認為片中司機、短片拍攝者及上傳者。翌日,2人深知事態嚴重,由大狀陪同到警署自首。
對於轉載他人在社交網站發放的資料會否觸犯刑責,執業大律師表示,一旦在社交網站接納外人成為網友,容許其隨意瀏覽個人資料,代表已放棄了私隱保護權利,網友如何處理資料實難以追究;且片段內容並無商業成份,轉載非屬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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