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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左)認同當局對選舉廣告修訂的方向。葉劉淑儀(右)則促請政府加強對網上抹黑宣傳的規管。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近年香港選舉中,網上宣傳大行其道,但亦引發對規管問題的爭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特區政府建議簡化處理選舉廣告程序,局方將於明年初前提交修訂草案,希望立法會可盡快通過,並於明年9月立法會選舉中開始實施,方便候選人採取互聯網等新媒體進行選舉宣傳。立法會各主要政黨均歡迎有關修訂,但希望政府認真研究具體操作中所面對的執行困難,更便利候選人。
特區政府建議,候選人未來只需要在自己的選舉網站張貼有關選舉廣告的內容,而毋須如現時規定般,需在發布前向選舉主任提交聲明和廣告文本。同時,各候選人支持者自願地在網上發表支持信息,亦不需要得到有關候選人的書面同意。候選人則需要在選舉公布後的12個月繼續維持有關網站,但在有關時間內的網站維持費用將不計算選舉開支。至於若候選人不設立有關網站,亦可先發布有關選舉廣告,再於之後的1日內向選舉主任提交有關廣告文本。
盼明年9月立會選舉開始實施
譚志源在昨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中表示,鑒於利用互聯網作選舉宣傳日益增加,局方根據互聯網發展的新形勢,提出簡化處理選舉廣告程序,以便候選人採取新的媒介進行選舉宣傳。局方的目標是在明年初前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並希望可於明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開始實施這些簡化安排。
多位議員均歡迎有關修訂,但要求政府研究執行上的操作問題。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認同修訂方向,特別是此次區選中看到許多電子選舉廣告使用的增加,但局方應進一步清晰規範與候選人相關網站的規限問題,包括選舉及個人網站等。
各政黨議員均對修訂表歡迎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要求特區政府加強對網上抹黑宣傳的規管,並應諮詢有實質選戰經驗的人士,如何能更好地配合候選人的選舉工作。
黃毓民亦歡迎有關修訂,但要求政府研究包括如網絡黑客破壞等操作問題。公民黨前黨魁余若薇亦認同放寬規管,但稱網上世界並非實名制,「用劉德華名義讚好,我無辦法分清楚真假,很難追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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