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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通訊員 韋磊 佛山報道)12月4日,全國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研討會在佛山閉幕。記者從研討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制定完成的《關於充分發揮職務犯罪職能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十條措施》,全面加強預防和打擊職務犯罪的力度,要求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出發點、著力點和落腳點,在解決社會管理層面存在的源頭性突出問題上下功夫。
這十條措施內容包括,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著力點;加大預防危害民生民利職務犯罪的力度;積極探索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推進中介組織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積極開展基層社會組織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創新社會廉潔准入管理機制;加強法治文化、廉潔文化建設;全面實行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積極探索,勇於創新,不斷拓展預防工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方法途徑;加強和完善預防職務犯罪社會化工作機制。
列明年工作重中之重
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負責人介紹,這十條措施是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和高檢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積極參與和創新社會管理創新的意見》的重要措施,也是明年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核心要求是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出發點、著力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職能作用,在解決社會管理層面存在的源頭性突出問題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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