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賠償未考慮年資 團體籲破欠改計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1-12-13]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僱員若遇上公司破產清盤,被拖欠薪金及勞工福利,可申請勞工處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由政府墊支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費。不過有團體認為,勞工處就遣散費的計算方法未能保障僱員權益,令年資越長的僱員獲得較少賠償,甚至無法獲賠償,要求處方糾正其計算方法,保障僱員權益。

少於僱主強積金供款不獲賠償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約20人到場請願及遞交意見書,表達勞工處就遣散費的計算方法,未能保障僱員權益的意見。港勞副主席吳慧儀表示,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墊支遣散費的計算方程式,為僱員應得遣散費扣除政府墊支的5萬元後除以2,再加5萬元墊支;倘運算結果少於僱主強積金供款,僱員則不獲遣散費賠償。

 吳慧儀以1名年資長達21年、月薪1.43萬元的僱員為例,若該僱員因公司倒閉清盤,向破欠基金申請墊支款項,應得遣散費為20.2萬元,而強積金累算權益款額為13萬元。根據勞工處計法,20萬元扣減政府首筆5萬元墊支,再除以一半,然後加上5萬元,得出的款額是12.51萬元,較其僱主強積金供款總額少,故他無法獲得任何墊支遣散費。

 吳慧儀表示,自今年10月共接獲三四宗求助個案,指均曾申請破欠基金,但因現有計算方法,令其無法得到應得的墊支遣散費,要求政府盡快糾正。

相關新聞
1200選委出爐 擴額更具代表性 (圖)
唐:尊重選民決定 梁:靠政綱贏支持 (圖)
民建聯147席 意向未定
反對派兩魁鬥搶「入閘」
仁安取卵割巢事故 演三方「羅生門」 (圖)
「e体健」雲端服務保健用藥提意見
電子病歷互通 查閱須病人授權 (圖)
8成手寫病歷電子化 私醫叫苦
仁安聲稱事件時序
病人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範圍
表達期望:前後腳晤雙英 民記羅列訴求 (圖)
來論:「港版麥卡錫主義」鬧劇不得人心
雙管齊下:唐唐兩「藥方」解醫生荒 (圖)
刻不容緩:CY指人口政策須綢繆
力谷民望:落區受歡迎
倫明高獲委上訴庭法官 (圖)
食力簡」賄選囚3月半 官准保釋上訴 (圖)
失魂白車撼小巴 疑司機帶病開工 (圖)
指裁判官錯誤收柙 廠東向政府申索償 (圖)
擅取航機救生衣 港龍女客被截查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