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法制晚報》報道,為增強慈善捐助資訊的透明度,提高公益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引導公益慈善資源的有效使用,推動慈善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民政部16日正式向社會發佈《公益慈善捐助資訊公開指引》。
《指引》指出,資訊公開應該遵循及時準確原則、方便獲取原則、規範有序原則、分類公開原則和公開為慣例不公開為特例原則。
《指引》明確,資訊公開的內容應包括資訊公開主體基本資訊、募捐活動資訊、接受捐贈資訊、捐贈款物使用資訊、接受捐贈機構財務資訊及必要的日常動態資訊等。其中,捐贈款物使用資訊包括:受益對象、受益地區、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的時間和數額、捐贈活動和項目成本、捐助效果等。
撥付款物後一月內公開
《指引》還對資訊公開時限及方式作出規範,指出日常性捐助資訊,應在資訊公開主體收到捐贈後的15個工作日內公開;重大事件專項資訊,應在收到捐贈後的72小時內公開,或按有關重大事件處置部門要求的時限和要求公開。對於銀行匯款等方式的捐款資訊,應當在結賬後及時核對和公開。
關於捐贈款物撥付和使用資訊,應採取動態方式及時公開,一般應在捐贈款物撥付後一個月內向社會公開。所有項目應當在項目結束後進行全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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