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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珠三角及香港營業總經理張鳳婷。 香港文匯報記者鄭佩琪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聖誕將至,許多港人已收拾行李準備外遊。惟當遇上目的地發生天災事故,隨時打亂行程。國泰航空及港龍航空昨日起推出針對港府「外遊警示制度」的票務新安排,當港府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乘客持有在香港購買、從香港出發的7天內有效機票,可獲特別票務安排,包括更改出發日期或目的地,毋須支付手續費;如退票,部分特惠機票則須收取手續費,由250元至800元不等,視乎機票類型。
國泰珠三角及香港營業總經理張鳳婷昨表示,新安排適用於以香港為出發地的機票,以及在國泰航空香港辦事處、國泰航空的香港網站、香港旅行社及有牌網上旅行社購買,機票號碼開首為「160」。機票須於港府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當日或之前已出票,並於發出警示當日起計7天內起飛的航班。
紅黑警示 可獲特別票務安排
根據新安排,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的地方,須為行程最終目的地或行程之一。若只屬中途站,有關乘客必須出示有效的聯程機票及整個行程表作證明。例如乘客前往埃及開羅,選乘國泰前往泰國曼谷過境,再轉乘其他航空公司飛往開羅。購票後,港府向開羅發出紅色警示,該乘客飛往曼谷的機票,可獲特別票務安排,但乘客必須出示前往開羅的機票作證明。
新安排下,機票劃分為5類,分別為正價機票(機票顯示的標號為T1)、特別正價機票(T3)、優惠價機票(T5)、不可退款機票(T7)及團體機票(T9),每類機票的更改日期或目地的及退票的手續費各有不同。涉及旅行團的團體機票,必須在旅行社宣布暫停所有前往受影響目的地的旅行團,方可獲特別票務安排,退票或透過旅行社保留已付金額6個月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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