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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積極培養棄兒的勞動技能。
在我17歲那年,爸爸告訴我,我其實是在樓道裡撿到的,由於他們沒有孩子,所以收下了我。我一直默默地聽他講述我的身世,忍著我的情緒,不說話也不問,也沒有掉眼淚,其實心快停住了。我不知道該怎麼樣,不知道該怎麼表達,我只想叫爸爸住口,但我又好好奇。我不敢相信,也不願意相信這是事實。隨後爸爸拿出了領養證,我愣住了。他說你找找你親生父母吧。我說我不要,我不要。我一直在重複這三個字,因為我說不出別的,我怕我掉眼淚,我怕他看見我掉眼淚會難過。我把我的領養證拍了下來,然後我走了,邁出門的一瞬間我哭了,好難過好難過,不知道該怎麼辦,不知道以後該怎麼樣。
其實說實話,已經過了三年了,有的時候我會想知道,生身的父母究竟在哪裡,我好希望見一面。我好希望知道我姓甚名誰,我好希望知道我的生日是哪天?我好怕別人問我生日,因為我知道那是猜的,不是我的。有的時候真的好迷茫,雖然我很愛很感謝養父母,但是落葉也有根,我只是想知道我的根,僅此而已。但是爸爸說他們扔我的時候什麼都沒有留下,也就是說我想找都未必能找到。
我真的好想知道我是誰,尤其請把我的生日還給我,好嗎?
(網名TT ,20歲,性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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