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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街20多名受大火影響業主,昨午召開申訴大會,批評食環署對排檔監管不善。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謝雅寶)旺角花園街4級奪命大火,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20多名業主受大火影響,昨午召開申訴大會,批評食環署對排檔監管不善,令大火波及附近樓宇。悲劇發生至今,業主仍未能返回單位評估損失,要求署方盡快安排代表會面,商討大廈維修及賠償問題。另外,有業主不滿民政事務處未經業主同意,安排慈善團體為大廈翻新,難以索償保險費。
花園街188號至198號業主聯盟,昨午聯同20多名業主及商販召開申訴大會。聯盟發言人符偉樂表示,花園街大火發生後,接獲22名業主求助。他們指食環署並沒有吸取2010年大火教訓,對排檔加強執法,讓排檔被雜物堆積,再釀成火災。符偉樂認為,署方有責任維修受影響大廈及賠償業主損失。
另外,符偉樂指,花園街火災發生後,部分樓宇仍未解封,令業主未能返回單位評估整體損失。有業主向聯盟反映,民政事務處未有徵詢業主意見,便安排社區中心翻新大廈外牆及走廊,擔心因此影響索償保險費。他稱,部分業主曾多次要求與食環署及民政處官員會面,但至今未有任何官員與業主聯絡,促請政府盡快安排代表與業主會面,商討賠償問題。
怨擅翻新大廈礙索償
周小姐是花園街196號唐樓業主,單位用以出租,已購買家居保險,保險費上限約42.9萬元。她不滿民政處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重新為大廈塗上油漆,擔心難以索償保險費,「單位是我的私人財產,怎可以未經我同意便重新粉飾?」她重申,會向政府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花園街198號一唐樓業主吳先生表示,大火發生後1周曾返回單位,估計整個單位損失20萬元或以上財物,「所有窗框、地板、電線、傢俬等都完全焚毀,損失慘重」。
他認為,政府應承擔大廈維修及賠償責任,及加強監管排檔制度,防止悲劇重演。
食署:減排檔失火風險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署方目前工作是:確保小販運作符合有關防火安全及規定,以減低排檔運作對火警可能構成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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