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 廣州擬出台規劃,保障對歷史文化的相關保護。《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日前批前公示,該規劃擬對核心保護範圍內原則上新建建築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住宅不超過4層,辦公不超過3層)。
根據該規劃,穗歷史城區的保護範圍是,由東濠湧-小北路-環市中路-環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廣三鐵路-珠江(珠江大橋東橋-海旁內街)-海旁內街-新民大街-革新路-梅園西路-工業大道北-南田路-江灣路-江灣大橋形成的封閉環狀地區。據了解,廣州舊城歷史風貌主要形成於1949年以前,以此年代為界,廣州劃定歷史城區範圍,面積為20.39平方公里。
據介紹,該規劃還將對歷史城區內的建築高度進行控制。在核心保護範圍的面積約2.5平方公里內,原則上新建建築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住宅不超過4層,辦公不超過3層)。
不過,現狀建築的高度可維持不變。高度超過30米的已批未建的項目,將在核查研究後,按分類原則具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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