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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對夫婦被指自1996年起,訛稱與涼果零食供應商有聯繫,可用批發價入貨再轉售圖利,邀請包括批發商廣良興東主在內的9名同事及朋友合資購貨,起初給予薄利回報博取信任,令對方加大投資,但2人卻潛逃內地11年,詐騙款項多達2,280多萬元,於去年返港時被捕。夫婦昨分別被判囚5年及4年。其中一名女受害人昨於庭外自稱是女被告的舊同事,並指:「我被騙百多萬,判刑多少都補償不到,你�]都唔好信人呀!」
潛逃內地11年 去年返港被捕
患末期腎衰竭的43歲女被告葉惠儀,早前於區院被裁定23項詐騙及促致在銀行記錄入賬罪成,昨被判囚5年。而49歲男被告阮健寧,則被裁定6項同類控罪成立,判囚4年。
法官判刑時指,2名被告於整個騙局中經過精心策劃,覷準朋友同事下手,欺騙他們數以百萬計的金錢,斥2名被告毫無道德標準,是違反誠信的行為。此外,受害人投資大量金錢予2名被告,但得到的回報卻很少,指2名被告剝削受害人,導致他們的下場慘淡,但兩夫婦卻得到逾千萬元利益。其中有2名受害人是任職殯儀館堂倌(即司儀)的男被告的徒弟,2人被騙共230萬元,法官指受害人的感情傷害,可能要用一生的時間才能平復,又指欺詐罪對社會的傷害等同毒品。
案情指,1996年至2000年期間,女被告指認識廣良興東主劉廣標的2位朋友,可以低價購入金莎朱古力及涼果等貨品,然後轉售圖利,邀請各受害人合資購貨,貨款則經銀行轉帳至男被告的戶口,而男被告亦另介紹2名同事予妻子參與投資,各受害人最終未能取回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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