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人民力量成員任亮憲去年區選擺街站拉票時,被3名男子襲擊致右臀和頸部感痛楚,其間任更被大罵是強姦犯和被電動輪椅碰撞。其中2名施襲者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各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各被判罰款500元。
2名被告依次為退休人士譚銳(76歲)和無業漢陳運才(56歲)。案情指在去年9月24日下午4時,任亮憲和助手在黃大仙港鐵站外派傳單拉票,一名中年漢突然撕毀任的易拉架和拳打他。此時,首被告加入爭執並大罵任是「強姦犯」,又推了他幾次。次被告則坐著電動輪椅撞向任,他當場被捕後稱自己是想用輪椅阻止任錄影;首被告則於去年10月初在家中被捕,而該名中年漢則仍然在逃。辯方求情時指,2人只是路見不平,想幫助街坊,才與任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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