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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勞雅文)受經濟不明朗因素影響,預算案亦提出,讓有向學資處貸款的大專畢業生,可申請無條件延期還款1年,以紓緩其畢業初期的財政負擔,並讓他們有更充裕的時間尋找穩定的工作。
現時大專生需要於畢業後開始向學資處還款,如要申請延期還款,則需要符合3項條件的其中之一,包括繼續進修全日制課程、經濟困難或患重病而未能還款。
為紓緩畢業生負擔,預算案建議2012年度畢業的學生貸款人,可選擇畢業1年後才開始償還貸款,無須申報原因;不過,利息就要依原來機制計算,如免入息審查貸款者,在延期1年間也要計算利息。
政府消息人士指,因經濟前景不明朗,希望有關紓困措施能減輕學生還款壓力,及有更充裕的時間尋找穩定工作。根據學資處資料,過去3個學年,分別收到8,500至10,500宗符合上述條件的延期還款申請,估計在豁免延期條件下,今年亦有約萬名畢業生可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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