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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999年1月1日起,在本港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個人和公司必須持有有效牌照,否則即屬違法。就個人層面,牌照類別分為兩大類,分別為地產代理(個人)牌照,即俗稱的E牌及大牌;另一種為營業員牌照,俗稱S牌或細牌。
兩種牌照持有人均可以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差別在於大牌的持有人可以是獨資經營者、合夥人或參與地產代理業務的董事,亦可以以營業員身份為持牌地產代理從事地產代理工作。而細牌的持有人只可以作為持牌地產代理的營業員身份從事地產代理工作。
由於大牌的持有人有機會從事管理工作,所以地產代理資格考試的內容除了涵蓋營業員資格考試的所有內容及範圍外,還加入了有關管理業務及監管營業員,以及物業估價的原則和地產代理實務等範疇。兩樣牌照的費用亦有差別,大牌及細牌的考試費用分別是700元及450元,12個月的牌照費用分別是2,010元及1,280元,另亦可申請24個月牌照。 ■香港文匯報記者 顏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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