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通社11日電 苗栗縣43歲居民羅淑芬在2006年9月28日,為47歲丈夫余光富送飯途中,竟溺斃於池塘中。當居民聽聞余男的呼救聲趕來時,只見丈夫抱著遺體哭喊:「快救我老婆!」七情上臉就連到場調查的警員也無不動容。但警方事後發現這位「深情丈夫」事後歡天喜地前往四家保險公司領取共6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意外死亡賠償金,加上死者親屬的質疑,對余男展開密查,竟揭發「深情」面具下的一場殺妻佈局。
案情透露,通霄鎮民余光富和妻羅淑芬育有一對兒女,但因余男生性風流,夫妻感情不睦,余妻帶同兒女返回台北娘家,與丈夫分居多年。警方查出,余男在案發前兩年欠債500多萬元,但余男卻在案發前兩個月,向友人借款6萬元,為妻子向四家保險公司共購入總保額達600萬元的意外保險。
案發前一天,余男以母親生病住院,需人照顧為由,騙妻返回苗栗;案發當天中午,余到老家附近一處池塘假裝釣魚,期間致電要妻幫他送午餐,余即趁妻不注意從背後將妻推落池裡。警方供稱,死者身上有掙扎痕跡;而現場平日人跡罕至,但余男卻無法解釋他為何會身在現場。
苗栗地方法院10日判處餘光富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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