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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有信心當局的議席出缺安排可抵禦司法挑戰。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特區政府新修訂的立法會議員出缺補選安排,建議自願辭職議員不得參與在6個月內舉行的補選,事前曾諮詢過法律專家的意見,確保新方案符合《基本法》及其他相關法例的規定。新建議一出,就連一直持反對意見的香港大律師公會,也未有再在其反對聲明中重彈「違憲」的老調。曾策動所謂「公投」、與大律師公會「同一鼻孔出氣」的公民黨,雖失去「違憲」這法寶,仍繼續質疑有關的建議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強調,當局有信心新建議可以抵禦司法覆核的挑戰。
立法會《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會議。公民黨在會上引述香港大律師公會的建議,繼續質疑政府的新建議。該黨議員吳靄儀稱,當局不要「自以為」大律師公會在回應方案時語調「溫和」及未有表明「違憲」,就等同法律界不反對方案。議員湯家驊則稱,新建議既然未完全「封殺弊處」,當局就不應破壞現行制度及權利。
葉國謙:對選舉權影響最小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在發言時,就大律師公會的反對意見說:「10個律師可能有13個意見」,強調香港7成市民均要求政府處理議員辭職再選問題,而最重要的是新方案已將對選舉權的影響性減到最小。不過,眼見被指為「訟棍黨」的公民黨黨員「出聲」,支持方案的工聯會議員王國興亦擔心,當局的方案能否經得起司法覆核挑戰。
譚志源在回應時強調,當局的新建議,已將受影響者的參選權期限縮減至最少,也是當議員自動辭職引致議席出缺時的備用方案,對選舉權並不構成限制,當局並曾就方案諮詢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勳爵及律政司同事的意見,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亦撰文認同其合憲性,故當局有信心該方案有法律理據,能應對司法覆核挑戰。
難阻盟友參補選料阻力足夠
他並強調,議員辭職再參與補選有4個弊處,包括令議會運作受影響,選民失去代表,花費公帑舉行補選,及削弱選舉公信力及莊嚴性,故當局是為了保障市民權利及自由而推出方案,並非「為變而變」;即使未能「百分百」阻止議員辭職再由盟友參與補選,但認為在新方案下,有關議員會自行思考其政治代價,減低同類事件發生的可能。
另外,草案委員會將於3月17日舉行公聽會,諮詢公眾意見。譚志源說,當局會視乎草案委員會的工作進度,爭取於今個立法年度完成有關的立法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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