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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倡應完善立法和司法體系,讓助人者無後顧之憂。圖為雷鋒生前在部隊運輸連擔任班長。新華社
隨著時代變遷和市場經濟的深入,「雷鋒精神」正遭遇社會的挑戰,人們不僅對「神話了的雷鋒精神」感到懷疑,而做了好事被誤解,甚至反被誣陷的例子在中國各地也時有發生。從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許雲鶴案」、佛山的「小悅悅」慘劇,再到如今多如牛毛的「碰瓷」事件,社會道德的嚴重滑坡使國人處在一種頗為尷尬的狀態中。一方面,人際關係淡漠,使得真心需要得到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另一方面,以彭宇案為代表的種種「好人沒好報」事件,又讓越來越多的人感慨好人難做、助人有風險,令有良知、有心做好事的民眾,害怕陷入「流血又流淚」的困境。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
此間專家認為,從更大層面上弘揚雷鋒精神,需要政府積極引導,需要民眾廣泛參與,更需要加強制度和機制保障。從法律制度和社會機制層面著手,讓助人者不但能無後顧之憂,還能享救助之樂、有救助之技、成救助之網,從而進一步弘揚和發展助人為樂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道德要建立在制度保障的基礎上,沙灘上形成的道德是難以為繼的。」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指出,要建立良好的社會道德,並不是在每年3月5日搬出「雷鋒精神」就可以,治標還是治本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弘揚社會正氣需以法治為根本,讓不道德不守法的人受到懲罰,讓有道德守法的人得到獎勵,使其收益大於成本」。
政協常委呈提案促建制度
全國政協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鄭惠強就提交了《讓制度安排托起助人美德》提案。他認為,簡單地對某些個人或者某個群體進行道德譴責是沒有意義的。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需要各級政府積極引導,需要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更需要加強制度和機制保障。
鄭惠強透露,他有個朋友,10多年前因挺身握住了壞人的刀子,直到今天手上的刀疤依然清晰可見。「朋友說,後來的醫藥費大部分都是自己承受的,他流了這麼多的血,事後卻得不到關心。」鄭惠強認為,如果做好事的人成為了被人遺忘的「孤單英雄」,這會讓好人心寒,讓準備伸出援手的人更加猶豫,因為看起來好人的收場似乎並不好。
這位曾在學生時代熱烈追捧雷鋒的委員說,自己年輕的時候,學雷鋒做好事是一件再自然不過的事,但現在的年輕人接受的東西多,價值觀呈多元化,做好事前會考慮得比較多,助人的風險就是其一。為此,他建議從法律制度和社會機制層面著手,讓助人者不但能無後顧之憂,還能享救助之樂、有救助之技、成救助之網,進一步弘揚和發展「助人為樂」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首先,應完善立法和司法體系,讓助人者無後顧之憂。加強對見義勇為和助人為樂行為的立法保護。借鑒美歐及新加坡等國的相關法律,制定《助人行為保護條例》,加大對見義勇為和助人為樂者的保護力度。
倡制定「好心人免責條款」
一方面,加強對助人者的保護力度,制定「好心人免責條款」等,使助人者不會因為緊急情況下施救而成為被告甚至承擔法律責任,必要時由政府承擔助人者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而帶來的無法預知的後果;另一方面,加大對被助者誣陷助人者行為的懲處力度。確認發生誣陷行為的,一律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其次,應完善獎勵和宣傳制度,讓助人者享助人之樂。鼓勵見義勇為行為。要加大政府專項資金支持力度,鼓勵社會捐助和慈善機構積極參與,進一步擴大見義勇為基金規模,不斷提高物質獎勵標準;將見義勇為行為與升學、就業、優先享受社會保障等相掛u;助人者因見義勇為行為而誤工、致殘、致死或遭受其他重大損失時,政府部門和基金應加大對助人者及其直系親屬的資助力度;助人者因見義勇為遭遇法律糾紛時,由政府指定的部門提供無償法律援助或幫助聘請律師。
第三,要完善教育和培訓體系,讓助人者有救助之技。積極普及救助常識和重要技能。將救助常識和重要技能納入教育體系,作為中小學、職業學校、普通高校等各類學校的必修課程之一,通過課堂授課、救助演習、見習實訓等形式提高救助能力;將普及救助常識和重要技能列為重要的公共服務之一,加強面向大眾的培訓和宣傳;將救助常識和重要技能納入公益廣告宣傳序列,倡導新聞媒體開展廣泛的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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