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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靈壽縣農民自鑄的青銅鼎。
2004年全國「兩會」,溫家寶首次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要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實現農民增收和農業增產,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五年內取消農業稅。令人意外的是,在不到兩年時間內,農業稅於2006年1月1日正式廢止。
據考證,公元前594年魯宣公實施的「初稅畝」,是中國歷史上記載的最早的農業稅,也是中國最早的稅種。徹底廢止農業稅,意味著逾9億中國農民依法徹底告別延續了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這令億萬中國農民歡欣鼓舞,河北靈壽縣農民自鑄青銅鼎紀念免徵農業稅。
有專家認為,改革開放以來,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為農民第一次「鬆綁」;取消農業稅,為農民第二次「鬆綁」。
減城鄉收入差距
在新中國建國初期,農業稅佔國家財政收入39%左右。這一比例到2004年降低僅有0.92%,但總額仍達上千億元。加上各種攤派和收費,農民負擔不輕。2004年,中國城鄉收入差距呈擴大趨勢,高達3.2︰1。
推進城鄉一體化
取消農業稅,再次調動農民積極性。儘管這對農民增收不會產生較直接效果,但對農民較低的純收入來說,這無疑是增加現金流入的一個方面。同時對農民權益的保護、對基層政府職能轉換,對減輕農民的其他攤派性負擔,同樣意義重大。
中共十六大以來,中央連續多個「一號文件」實施對農民的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政策措施,使農民休養生息。重點強調給農民平等權利,給農村優先地位,給農業更多反哺,加快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專家認為,中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進入著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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