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裕華)保安局昨於立法會1個委員會提出修訂《危險藥物條例》的建議,建議把伽瑪丁內酯、墨西哥鼠尾草及其成份丹酚-A,納入危險藥物管制名單。保安局表示,化學物品伽瑪丁內酯可用作製成「迷姦水」,攝取過量亦為身體帶來不良反應,須立例管制,但因伽瑪丁內酯亦會用來製造飲食補充品,故含量不足0.1%的產品可獲豁免。當局又指,本港執法部門雖從未檢獲墨西哥鼠尾草,但因可在拍賣網站購買,故要立例管制。
含量不足0.1%可獲豁免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修訂《危險藥物條例》,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建議把伽瑪丁內酯、墨西哥鼠尾草及丹酚-A,納入危險藥物管制名單。他指出,過量攝取伽瑪丁內酯,會出現嘔吐、顫抖、判斷力受損等不良後果,甚至可用來製作「迷姦水」,須立例管制。不過伽瑪丁內酯亦可用來製造飲食補充品,如健身奶粉、調味劑等,有立法會議員擔心零售商或購買的市民會誤墮法網,禁毒專員許林燕明回應指,修訂條例已就此作微量豁免,含量不足0.1%的產品可獲豁免。
黎棟國又表示,攝取墨西哥鼠尾草及其成份丹酚-A,可令人產生幻覺及精神錯亂,同時引致肢體不協調及暈眩,鑒於墨西哥鼠尾草在外國漸趨流行,香港執法部門雖從未檢獲,但市民可在拍賣網站購得,故認為要及早立例管制。黎棟國強調,非法販運、製造、管有、供應、進口和出口受管制的危險藥物,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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