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立法局議員何世柱的胞姐何坤儀,與丈夫趙士端共同持有的港島渣甸山衛信道2間獨立屋,2007年遭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下令清拆僭建物,業主指僭建物根本不符合清拆準則,向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但被駁回,昨在高等法院進行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審裁小組的決定及將案件發還再審,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判決。
2名申請人為衛信道15號B的業主德利置業有限公司及17號的業主何坤儀,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德利置業的董事為何坤儀與丈夫趙士端。事緣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於2006年進行巡查及展開僭建物清拆行動,2間獨立屋被視為清拆對象,直至2007年8月建築事務監督才決定採取行動,頒令2申請人清拆僭建物,包括15號B的外牆簷篷、17號的外牆簷篷、屋頂與花園的建構物及石屎蓋等,2申請人向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去年2月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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