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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昨日與中外記者見面時表示,堅信香港一定能夠選出一個為多數港人所擁護的特首。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徐海煒)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3月25日舉行,3名獲有效提名的正式候選人當日會由1,200名選舉委員會成員投票選出。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北京表示,相信只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並且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事,香港一定能夠選出一個為多數港人所擁護的特首。 尚有特首選舉相關新聞刊A8、A22、A23版
溫家寶昨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後舉行的記者會上,被在場的香港記者問及第四屆特首選舉的問題時表示:「現在香港正在進行第四任特區行政長官的選舉,我相信只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並且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事,香港一定能夠選出一個為多數港人所擁護的特區行政長官。」
25日上午9時選舉
香港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3月25日舉行。是次選舉共有3人獲法例規定的逾150名選委提名,成為正式特首候選人,包括梁振英(1號)、何俊仁(2號)及唐英年(3號),並由1,200名選委於2012年3月25日投票選出新任特首人選。
是次選舉的主投票站設於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3樓大會堂,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均有權以不記名方式投一票。投票方式是利用有「 」號的印章填劃選票,以顯示其所選擇的候選人。
特區政府宣布,首輪投票將於上午9時至11時進行。如任何候選人在第一輪投票中,取得超過600有效選票,即在選舉中當選,否則得票最低的候選人會被淘汰,並進入第二輪投票。第二輪投票將於同日下午2時至3時舉行,第三輪投票則於當晚7時至8時進行。
獲601票即當選
不過,據選舉條例規定,在第一輪投票後倘只剩下兩位候選人,則有關的第二輪投票會成為「單一輪」投票。
在「單一輪」投票中,剩下的兩名候選人中若有一人取得超過600有效選票,選舉主任就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公開宣布該候選人當選,及在憲報刊登選舉結果,並等待中央任命後正式成為新特首;若無候選人在該單一輪投票中取得超過600票,則在選舉中無候選人當選。選舉主任須終止有關的選舉程序,即選舉出現「流選」情況。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訂明,倘出現「流選」,會於3月25日的42日後重選,其間會重啟提名期,參選人要重新遞交150個或以上選委提名,才可以成為5月6日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而有關選舉經費開支將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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