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判監逾1月 隨時失議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21]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曾鈺成表示,判監一個月以上的議員,或被解職務。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判囚兩個月,並面臨被褫奪立會議席。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六款,判監一個月以上的議員,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會被解職務。由於梁國雄已判刑兩個月,故需要啟動有關條款程序,而是否進行上訴不會影響程序,他會再就準確做法徵詢法律意見。

譚耀宗葉偉明:須小心處理

 立法會議員干犯刑事罪行被解除議員職務,過往曾有先例,1998年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因被控偽造文件罪成被判入獄3年,上訴期間被立法會解除職務。詹培忠昨日說,無意幸災樂禍,但《基本法》面前人人平等,梁國雄被判監兩個月,希望議員一視同仁處理。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罷免議員是重大事件,必須小心處理,若有議員提出議案,會在黨內商討再作決定。

 至於區議會方面,根據《區議會條例》,若民選區議員被裁定任何罪行及被判處為期超過3個月監禁,亦會喪失區議員資格。

相關新聞
港斥1362億 建第三條跑道 (圖)
用者自付:資金缺口千億 研徵乘客建設費 (圖)
精密籌謀:環評耗億元 規劃需兩年
第三跑道時間表
第三跑道基建設施開支
各界選委籲履行投票責任反白票反流選 (圖)
中學生模擬投票 梁51%勝出 (圖)
劉皇發料CY對鄉事一視同仁 (圖)
率V煞衝擊論壇 長毛梁國雄囚2月 (圖)
判監逾1月 隨時失議席 (圖)
律師:上訴程序最快個多月
社民連陶君行堵馬路輕判罰款 (圖)
8示威者非法集結案預審
港研污水廠「入洞」 釋地28公頃 (圖)
地下泳池商場外國常見
將軍澳居民反對擴建堆填區 (圖)
眼疾漢辯稱種大麻醫眼判緩刑 (圖)
「曬龜燈」爆炸焚宅 夫妻抱寵物逃命 (圖)
艷女被跟3條街 設伏擒摸臀色狼 (圖)
溏心皮蛋店爭產案 法庭委臨時管理人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