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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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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爆四接警告 梁稱報道不實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21]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行政會議秘書處首次發表聲明,指倘有行會成員違反保密原則,特首會視乎情況採取適當行動。指稱特首候選人梁振英曾在行會內提出「防暴論」及縮短商台牌照事件的唐英年發表聲明,指自知已「牴觸了保密制要求」,並「願意承擔一切後果」,但又「再爆料」,稱梁振英在任行會召集人時,因「不斷公開發表違反政府集體決定的言論」而接過特首的「四封警告信」。梁振英隨即發表聲明,指該報道不符事實。

 唐英年昨日發表聲明,稱認同保密制之目的是確保在政府內部討論時,大家可以暢所欲言,不論正反意見均可辯論,以確保最終達致的集體決定,是成熟、理性、符合社會整體利益和大家共同遵守的集體決定。「保密制是集體負責制的基礎」。

指唱反調違集體負責制

 他續稱,自己「公開」梁振英在政府內部討論有關商台續牌及廿三條立法的立場,「全因事關重大公眾利益」,又稱行會洩密事件及違反集體負責制「過去也不斷發生」,並聲言傳媒及立法會議員也注意到,梁振英任行會召集人時「不斷公開發表違反政府集體決定的言論」,挑戰集體負責制,「特首曾對違反的成員作『公開不點名批評和譴責』和根據報道」,曾「四次向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發出警告信」。

 唐英年又指,倘他當選特首,會檢討行會在政府決策的角色及內部運作要求,令行會今後有效運作,包括保密制、集體負責制的操作及豁免機制,「我會恪守行政會議檢討後的要求」。

反指「捏造」嚴重誹謗

 同日,唐英年在其競選網站上載了高偉紳律師行的聲明,指該律師行日前(20日)已就上周五傳媒主辦的特首選舉電視辯論去信梁振英,指唐英年有關的陳述是基於公眾利益及「真實準確」的,梁振英的否認令唐英年「感到十分錯愕」,又指對方批評唐英年的陳述是捏造事實,及要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是否向選舉部門投訴的言論,是「嚴重失真,並構成嚴重誹謗」,要求梁振英立即撤回有關批評及「無條件道歉」,並指截至昨日下午4時,仍未接獲梁振英的任何回應。

 就行政會議昨日發表的聲明,梁振英競選辦發表聲明,引述梁振英支持有關聲明,認同行會的保密制度對特區政府的決策和運作至為重要,並強調梁振英一直堅守及維護,將來亦不會動搖,但同時強調,唐英年提出的所謂「商台續牌」及「出動防暴隊對付反對廿三條示威者」一事,純屬捏造,因此性質並非洩密,亦無關保密制度。

梁稱制度非要人封嘴

 聲明並回應了唐英年指稱梁振英曾「接獲特首四封警告信」一事,強調梁振英的理解是,行會的「集體負責制」並非為控制或掣肘成員向外發表自己的論點及意見,故他過往的言論從沒有違反集體負責制,批評有關報道不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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