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經審慎考慮調查所得的證據,決定對所有涉及雷曼兄弟公司有關「誤導投資者」的投訴個案終止調查。發言人表示,由於沒有足夠證據達致有合理機會把任何人定罪,所以不會就該等案件提出刑事檢控。商業罪案調查科已致函將有關決定通知各投訴人。
雷曼於2008年9月15日在美國申請破產後,有投資者認為被分銷商職員欺騙,紛紛報警求助。商罪科共收到約3100宗投訴,大部分指控涉「誤導投資者」,39宗涉「偽造文書」和1宗涉「串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