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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廖穎琪) 私隱專員蔣任宏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期望本屆政府完成修訂私隱條例,並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法定權力,懲罰違規者及為受害人索償。
蔣任宏稱,期望本屆政府完成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賦予公署法定權力,在證明投訴人因被侵犯私隱而導致傷害後,可懲罰違規者,及公署有權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循民事途徑索償。
他指出,保障私隱須靠傳媒自律,期望社會在新聞自由和保障私隱之間取得平衡。壹傳媒旗下兩份周刊《忽然一周》及《FACE》去年分別偷拍及刊登3名藝人在家中的照片,日前被公署裁定違反私隱條例。
蔣任宏透露,已向該兩份周刊發出執行通知,要求糾正違規情況,但周刊就裁決提出上訴,目前暫不能透露執行通知的細節;他表示,一般情況下,執行通知會要求涉事者銷毀之前所收集的資料,承諾將來不再收集相關資料,否則即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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