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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昇工廠大廈疑發生女童被獨留事件的單位。香港文匯報 記者鄧偉明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鄧偉明) 學校甫放清明、復活節長假期,一名不用上學的9歲女童昨晨報案,聲稱在葵涌房委會轄下一座工廠大廈的單位內被獨留在家,感到害怕,警員到場懷疑有人疏忽照顧兒童,及不排除有人將工廈單位當住所,迅在附近一座工廈將女童正在上班的母親拘捕。房委會回應傳媒查詢表示,事前沒有收過該單位改裝成住宅的投訴,強調租戶違反租約會被扣7分,2年內扣滿16分即會被取消租約。
現場為葵涌葵福路85號至89號晉昇工廠大廈,為房委會轄下7座可供租賃的工廠大廈之一。
肇事單位玻璃窗被報紙密封
肇事單位位於工廈17樓,昨日下午記者到場所見,該單位閘門上鎖,玻璃窗及氣窗均被報紙或雜物密封,無法看到內裡情況,而門口及工廈地下大堂的廠房及公司名牌,均無顯示單位的公司名稱,大廈管理員對記者的查詢亦三緘其口。
疑遭獨留在上址單位的女童姓朱、9歲,警方不排除女童因學校開始放清明節及復活節長假期,家人卻因工作而無暇陪伴,遂將其獨留單位內。被捕母親姓陳、45歲,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帶署扣查,事後准以500元保釋候查,本月底回署報到。
事發昨晨8時35分,警方突然接獲一名女童報警,聲稱被家人獨留家中感到害怕。警員與消防員接報迅速到場,其間女童自行開門,並無受傷。經調查後,警員迅憑女童提供資料,在附近勝耀街4號至8號另一座工業大廈拘捕正在工作的女童母親。及至下午5時45分,警方再召來救護車到警署,將女童送往瑪嘉烈醫院檢查。案件目前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跟進。
房委:任何人不可留宿工廈
房屋委員會發言人回應,根據房屋委員會與工廠大廈廠戶簽訂的租約,租戶只能將單位用作租約上訂明的行業。此外除非業主認為有必要,除用以保障及護衛廠房安全的看守人/管理人外,任何人等均不可在工廠大廈單位內留宿。
發言人續稱,房屋署每日均有派員巡視工廠大廈,以及定時進入單位內視察,至今並無發現晉昇工廠大廈內有人將單位改變用途。而昨日肇事單位,該署從未接獲投訴,初步調查亦顯示該單位未有改裝成住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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