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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禾輋村是被列入首輪清拆僭建物的鄉村,村內未有以以鋼筋混凝土圍封興建第四層的村屋,但卻有玻璃屋和搭建簷篷的天台構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羅敬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正展開新界村屋僭建物執法工作,屋宇署昨日起郵寄逾8萬份申報僭建物的表格予新界村民。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最快今年6月底發出首張村屋僭建清拆令,屋宇署按《建築物條例》執法,不會因政府換屆而動搖執法工作,有信心下屆政府會嚴格執行相關法例。
林鄭:信下屆政府嚴格執法
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首階段執法行動已於前日展開,屋宇署已委託多間顧問公司,派員到新界多條鄉村巡查和搜證,並引入僭建物申報計劃。署方昨日向新界村民郵寄僭建物申報表格、涉及約8萬多戶,最快下周初前完成,若業主於10月前仍未申報,有關僭建物將會視作新建物,屋宇署會優先採取執法行動。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稱,要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並非一朝一夕,屋宇署按《建築物條例》執法,不會因政府換屆而動搖執法工作,有信心下屆政府會嚴格執行相關法例。她稱,現階段不會安排屋宇署人員大規模入村,現已安排顧問公司到9條鄉村視察,再鎖定嚴重違規僭建物,即時執法。
對於有村民指村屋「舊契」不存在高度限制,林鄭月娥指地契不能凌駕法律,香港於1961年已經有相關條例的規定,無論地契是新契或舊契,法律生效日起便須一視同仁,若僭建物業主有理據,可提出司法覆核。她又稱,申報制度旨在為將僭建物分類規管,若村民遇到困難,政府會提供支援,確保村民不會「無家可歸」。
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表示,申報僭建物制度可以接受,村民可自行決定是否申報,並指呼籲村民不要申報是個別鄉委會的決定。但若村民日後收到清拆令,鄉議局會考慮協助他們提出司法覆核。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表示,新界27個鄉委會有共識不鼓勵村民申報,並指港府在清拆僭建物問題上,未有考慮安置安排。
何君堯憂申報或變相認罪
身兼律師會會長的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表示,業主一旦申報變相等同承認僭建,失去上訴的權利,奉勸村民三思。他稱,申報後或對樓價和日後買賣造成影響,而且要村民聘用專業人士證明僭建物沒有結構性危險是「勞民傷財」。他又稱,港府應修例理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保留無危險的小型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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