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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棠荔枝山莊內,會看到大欖郊野公園的路牌,可見山莊是霸佔官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家族經營的元朗大棠荔枝山莊,被審計報告批評霸佔大欖郊野公園官地18年,梁福元昨辯稱,政府一直沒拆卸山莊內3項違例搭建物,以為政府同意有關設施存在,更反指政府把他的私家地劃為郊野公園,山莊佔用有關用地完全不屬「霸佔官地」,又強調在官地興建設施是為了方便前往郊野公園的遊客,此舉本意是「官民合作」。梁福元又表示,若短期租約申請被拒,會拆卸違建物。
政府不拆當合法 「官民合作」
大棠荔枝山莊佔地約1.2萬平方米,審計報告指山莊佔用郊野公園部分官地18年。有份經營山莊的梁福元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他的家族1993年開始營運大棠荔枝山莊,約20%面積屬官地,1996年收到地政總署通告,要求拆卸違建物。梁福元指出,當年已拆卸約20座搭建物,只拆剩3項搭建物,包括1座涼亭、廁所及動物房舍,他認為有關設施屬於旅遊、休閒及教育用途,便利郊遊人士,以及為免拆卸動物房舍後被控虐畜,故未有拆除,政府當年也沒有拆除,以為政府是同意有關設施存在。
反指自家私家路被劃公園
梁福元聲稱,部分通往大欖郊野公園的道路屬於他的私家路,認為是政府把私家地劃為郊野公園官地,完全不同意自己霸佔官地,又強調在官地興建設施是為了方便前往郊野公園的遊客,只想達致官民合作。梁福元指出,曾花費數十萬元聘請顧問,申請短期租約,以保留有關違建物,但不成功,如果最後申請被拒,只好拆卸違建物,但他未有透露動工時間表。他又希望政府可放寬管理郊野公園的條例。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表示,新界霸佔官地只屬個別情況,事件也反映地政總署執法不力,有法不依。有立法會議員則表示,若有人重複申請短期租約以霸佔官地,是企圖以合法方式租用非法霸佔的土地。
地署要求下月18日前交地
地政總署回應指,元朗地政處已去信提醒大棠荔枝山莊負責人,須在本月28日或之前清拆違建物,否則採取土地管制行動或檢控。由於漁護署不支持山莊短期租約的申請,故署方要求山莊在下月18日或之前停止霸佔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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