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項目 變化幅度
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 +9.4%
住屋 +7.9%
外出用膳 +5.9%
交通 +4.3%
衣履 +4%
雜項物品 +3.5%
雜項服務 +2.4%
煙酒 +1.1%
電力、燃氣及水 -18.6%
耐用物品 +1.3%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林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