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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否認向謝亞龍刑訊逼供。 新華社
——指混淆視聽 無事實依據
25日,遼寧省公安廳「中國足球假、賭、黑」專案組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本不存在謝亞龍所說的刑訊逼供問題,謝亞龍及其代理律師金曉光是在混淆視聽,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就在此前一天,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謝亞龍受賄案。謝亞龍當庭翻供、自稱曾遭刑訊逼供。
24日上午,在法庭上,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謝亞龍對檢察機關起訴的12項罪名隻字未提,而是表示:「我是在遭到了毆打、侮辱,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承認那些罪行的。其中的絕大部分都是虛假的、不真實的。」
謝亞龍說,2010年9月4日,我是被帶著頭套、反戴著手銬帶上火車的。坐火車的時候,辦案人員就不停地打我。在之後幾天的審訊中,我被辦案警察灌涼水、打耳光,他們還電擊我的心臟……
謝亞龍自稱之前身體狀況很好,但遭到刑訊逼供後,現在心律不齊,耳道出血。謝亞龍的代理律師金曉光和他的妹妹謝亞梅也在休庭期間接受媒體採訪時反覆強調,謝亞龍多次被辦案人員吊打、電擊,身體狀況非常糟糕。金曉光表示,我們已經要求對謝亞龍進行傷情鑒定。
謝亞龍:無法提供逼供證據
25日,遼寧省公安廳專案組表示,根本不存在謝亞龍所說的刑訊逼供問題,謝亞龍及其代理律師金曉光是在混淆視聽,沒有任何事實依據。
辦案人員向記者出示了2010年9月16日下午14時10分,謝亞龍入遼寧省看守所時的體檢報告。報告上,「檢查情況及結論」一欄註有謝亞龍體檢時的體溫、血壓、脈搏等數據,並寫著「神志清,查體合作,心肺正常。腹平坦,無壓痛。全身無感染及外傷,四肢自如,神經系統正常。同意收押。」等字樣,並有謝亞龍本人簽名。
據了解,自謝亞龍入遼寧省看守所後,案件調查即轉交給檢察機關偵查。一位參與訴訟的司法人員表示,公安、檢察機關都是在合法的情況下,取得案件證據的,而且謝亞龍、蔚少輝都承認過這些犯罪事實。如今他們在法庭上無理翻供,我們將取消對他們認罪態度良好的認定。
遼寧省司法界人士認為,謝亞龍案件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多達幾十份,所有的證人證言不可能都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取得的,證據的合法性是可以相信的。
當庭法官和公訴人要求謝亞龍提供遭遇刑訊逼供的證據時,謝亞龍表示,接受審訊時就我一個人,並不能提供相關證據。當公訴人詢問謝亞龍為何不在檢察機關偵查時講清這些事實時,謝亞龍表示,我以為檢察官也會打我,那時候就沒有說這些。■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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