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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藥劑學院、港大藥理及藥劑學系、香港藥學會及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昨聯合澄清,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已具備認可的評審系統及考核程序。香港藥學會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裕華)對於早前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對藥劑師提供統一的公開考試及認可評審系統,以保證藥劑從業員質素。中大藥劑學院、港大藥理及藥劑學系、香港藥學會及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昨日聯合澄清,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已具備認可的評審系統及考核程序,香港及海外藥劑系學生都必須通過有關考核,有關評核與牙醫及護士一致。
香港藥學會會長鄭陳佩華昨表示,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具備1套認可的評審系統及公開考試制度,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的藥劑系畢業生必須先通過大學的考試,並順利完成12個月實習培訓的要求,才能豁免公開考試;至於任何於香港以外完成藥劑師培訓課程的學生,如於香港執業,必須參加公開考試,通過考核才可執業,有關做法與牙醫及護士一致。
電話訂藥不能認作規範
對於香港西醫工會建議以電話代替書面形式訂藥,鄭陳佩華表示,港大、中大、香港藥學會及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都認為,書面落單可提供核數及追蹤機制,更能保障病人安全,而電話落單並不能核對資料,不能被認作優良作業規範。鄭陳佩華強調,香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提供1個綜合架構確保藥物質素,確保向藥劑系學生提供正規教育及培訓,又強調藥劑師的專業,永遠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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