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大埔區議會前副主席溫學濂的女兒和姪兒,遭「點錯相」淋鏹水毀容案,行兇者被捕後,主腦指示「中間人」游說對方勿出庭頂證,並願支付30萬元「掩口費」,該名中間人於本年初由內地返港落網後,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柙至5月14日判刑。
辯方指現年32歲的被告周健生絕非棄保潛逃,只是2005年返內地牽涉另宗刑案,被內地當局判監8年,至本年1月初才刑滿出獄,希望法庭考慮他非案中主謀,且被告的游說行動最終失敗,並沒有影響案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