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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有網民擔心修訂通過後,網民改圖「惡搞」會惹官非。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表示,修訂沒有任何條文針對二次創作,而有關問題存在複雜性和難度,不應草率處理,當修訂獲立法會通過後,便會就有關豁免安排諮詢公眾。
張錦輝昨日出席電台時稱,是次修訂是要保護創作成果,若使用別人私有財產來二次創作,應先問得批准,修訂條例就是要給予創作人可選擇授權或不授權。不過,有聽眾指早前領匯舉辦「尋味時光」活動,被網民改圖諷刺,擔心日後修訂獲通過後,網民在同類事件中會被檢控;有聽眾亦質疑,政府毋須匆匆通過修訂。
不屬豁免範疇或構成侵權
對於外界質疑二次創作日後會否觸犯法例,張錦輝認為最穩妥的做法是取得版權人同意才使用,如沒有原創人授權而其作品被複製分發,同時又不屬於評論或新聞等豁免範疇,只要影響經濟權益就是侵權,必須承擔刑責風險。他續稱,以原創作品諷刺時弊並無問題,版權條例修訂中並無任何條文針對二次創作。
張錦輝表示,建議的修訂是要打擊網上侵權行為,若二次創作的侵權行為只是「濕濕碎碎、芝麻綠豆」,法庭理應不會受理,而當局過去亦未曾就有關行為提出起訴。他續稱,政府已承諾會在修訂獲立法會通過後,會就是否豁免二次創作受規管作公眾諮詢,又指有關問題存在若干複雜性及難度,會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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