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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曾任水警的士司機迷戀年輕22載的女乘客,聲稱答應借1萬元給對方卻要她每個月「跟他相好一次」,女方一次提分手及索款,惹怒司機將她扼暈,並在鴨�c洲碼頭將她拋下大海溺死。的士司機昨於高院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4男3女陪審團昨退庭2小時後,一致裁定45歲被告溫劍聰於2010年10月27日謀殺25歲文員女友余惠玉罪成,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控方透露,溫曾於1988年至1995年任職警隊,惟因干犯非禮罪於1996年被定罪,判囚10個月,之後便轉任的士司機。法官麥機智依例判處溫終身監禁,並認為他迷戀余惠玉,多於真的愛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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