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務員敘用委員會近期發布了2011年周年報告書,總結了委員會過去1年就公務員聘任、晉升和紀律事宜等方面的工作。
委員會於1950年成立,是就公務員的聘任、晉升及紀律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的首要法定機構。
根據委員會2011年報顯示,委員會就各局和部門提交的936項建議提供了意見,並對其中565項建議提出疑問,公務員事務局和有關部門考慮委員會的意見後,修訂了其中99項,佔18%。同時,委員會致力協助各部門強化員工表現管理制度,包括提醒各首長在考核員工表現時,應避免「隱惡揚善」。
同時,委員會並就51宗紀律個案的懲罰方式提供意見,以委員會職權範圍內逾11萬名甲類人員計算,所佔比例不足0.05%。
若與2009年的69宗,和2010年的50宗個案相比,整體情況變化不大,委員會樂見過去數年,絕大部分公務員秉持崇高紀律標準,不負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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