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大埔區議會前副主席兼廣東省政協委員溫學濂的女兒及姪兒遭人淋漒水毀容案,案中主腦在行兇者被捕後,曾指示一名「中間人」游說行兇者勿上庭作證,惟最終事敗。該名「中間人」周健生(32歲)早前被裁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囚5年。
法官指妨礙司法公正是一項嚴重罪行,判刑時須考慮此案背後涉及的嚴重傷人案;雖被告的作為並沒有成功,然若判得過輕,便會鼓勵犯人以不法手段妨礙司法公正,或以此脫罪,因而重囚被告。
控罪指,被告於2004年4月27日至6月14日,5次探訪行兇者陳表明,以30萬元利誘陳不上庭頂證「大佬」林明榮。林最終判囚18年,陳則判囚6年。另被告有5次案底,案發後曾因毒品案而在內地被判囚8年,於本年回港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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