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北京報道,記者昨日從中國衛生部獲悉,為促進非公立醫療機構持續健康發展,衛生部日前發出通知,允許社會資本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通知指出,2000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財政部、國家計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中「城鎮個體診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一般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規定不再適用。
通知未明確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如何轉變經營性質,但表示將另行制定管理規定。
另據了解,衛生部17日發出通知,要求衛生行政部門在設置審批社會資本舉辦的醫院(含中外合資合作醫院)時,根據相關規定以及該醫院的功能任務、服務半徑等,及時確定其級別,對於未定級的,要按規定盡快完成定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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