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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偉文 琤芮瑊z學院商學院院長
房委會的收入大餅是有限的,假如在財政上過分偏袒現時的公屋居民,對其他持份者便會顯得不公平。簡單點說,這是一個利益平衡的考慮,即不能過分地向一方面傾斜。但是,無論如何處理公屋租金的可加可減機制,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只因在選票的民粹下,理性面對事情已沒有可能,每方持份者都在考慮小眾利益。
房屋委員會近日宣佈,將會按照公屋租金的可加可減機制,在今年九月調整公屋租金。根據公屋租金的可加可減機制,公屋的租金每兩年檢討一次,是按照公屋居民的收入增減而調整,而加幅則設置上限,現時上限是百分之十,也就是說,不管居民的收入上升了多少,租金的加幅最多也是百分之十。對於是次的加租安排,房委會是通過對公屋居民的入息調查,得到兩年間居民入息上升了百分之十六有多,因而在這次加租決定上,便只會將加價幅度定在上限的百分之十。房委會這個做法完全合法,但在政治上卻是一顆炸彈,會給來屆政府一個燙手山芋。
公屋加租合法合理
首先我們先看看公屋加租的理據。平情而論,房委會依法辦事並沒有錯,以常理分析,若果公屋居民的收入上升了,要他們多繳租金也不過分,因為公屋租金本來就已是一項津貼,每個公屋單位每月的營運虧損就已近一百二十元。這個津貼背後就是以公帑來支付,所以能夠住在公屋的人,其實已享受了社會資源,在情況許可下,應該要負擔部分公屋的營運開支,好使社會資源可以用在其他更需要的人身上。而且,房委會是根據科學方法去作抽樣調查,才得出公屋居民收入上升百分之十六的數據,在守法的精神上,房委會更加是站在法理的一方。至於加租百分之十,其實是相對兩年前的租金水平來說,若果平分兩年計算,每年的加租幅度只是百分之五,比同期的通脹低,從這個角度看,這個租金加幅並非過分。再者,政府在財政預算案中已決定為公屋戶提供兩個月的租金寬免,租金寬免已可將加幅抵銷,加租對居民影響其實並沒有那麼大。
再者,我們也要明白,房委會是依據《房屋條例》成立,而《房屋條例》列明房委會要負責興建公屋,更加要在財政上自負盈虧。正如上文所述,房委會現時營運公屋是有虧損的,而房委會又要負責興建優質公屋給市民,房委會其實是以其他業務來補貼公屋的。這個方法是應該的,因為公屋居民普遍是低下階層,假如所有服務都要回收成本,則會令居民的負擔太重,也不利社會和諧。可是,這也是一個取捨的問題,因為房委會的收入大餅是有限的,假如在財政上過分偏袒現時的公屋居民,對其他持份者便會顯得不公平,例如屋h商場商戶也會質疑,為何他們要承擔一個較昂貴的租金,以用來補貼公屋居民;在輪候冊上的申請人,也會因建屋資源分薄而需要較長的輪候時間。簡單點說,這是一個利益平衡的考慮,即不能過分地向一方面傾斜。
民粹作祟加租阻力大
然而,即使有法有理的價格調整,在民意上是無法站得住腳的,因為現時香港社會有一種民粹的現象,就是每逢有加價申請,必定是遇到極大的反對聲音,反而對加價的論據卻不甚了了,議員也樂得在公屋加租這課題上出來「抽水」一番。這些本來也是意料之內,只不過九月是立法會選舉期,公屋加租就變成一個很好的切入點,供一眾有意參選者可以肆無忌憚的對政府施政無限上綱的鞭撻,政府在這方面注定是弱勢的。
尤其對來屆政府來說,公屋加租更會是一顆計時炸彈,因為機制是規定公屋每兩年調整租金一次,等於每兩年便給予政府一個燙手山芋。假如真的如一些議員所說,要將機制重新制定,就等於重開潘多拉的盒子,如何制定令各方接受的方案,將會是無窮無盡的爭議,政府也得浪費精神在這些討價還價功夫上;假如真的如一些議員所議,要將加幅再減去通脹,將設限的百分之十加幅再往下調,所得的很可能會是負數,也就是要進一步地將公共資源向公屋戶傾斜;假如再一味用寬免租金的方法,則無異是對公屋租金的可加可減機制劃上終止符。無論如何處理公屋租金的可加可減機制,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只因在選票的民粹下,理性面對事情已沒有可能,每方持份者都在考慮小眾利益。
在加租這課題上政府也要明白,不是一味寬免租金便可賺取民意,因為現時民意也有不少對公屋戶很有意見,對要求減少租金加幅的訴求,也有不少人對此表示不以為然。其實政府大可從另一個角度思考,究竟現在公屋的定位是否恰當,尤其是對公屋富戶的處理,現在更是抓不著癢處,單靠檢舉式的處理富戶是沒有功效的,假如可以令富戶離開公屋體系,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受惠,房委會營運在公屋的補貼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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