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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鄭治祖) 2008年立法會選舉在資訊科技界落敗的莫乃光,4年前提出的選舉呈請終於了結,終審法院昨裁定當選的譚偉豪於選舉提名期之前及尚未宣布參選時,花費20萬元在電視播放自我宣傳片,不屬於選舉開支,毋須申報,一致駁回莫的上訴,並下令他承擔譚的訟費。
譚偉豪則表示,今次終院的決定,令莫乃光不能再行「拉布」,同時亦除掉自己「假議員」的外號,未來會邀請一批支持自己的資訊科技界選民慶祝。他認為,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當局應該放寬在互聯網上進行宣傳的限制。
終院指宣傳片未參選時播放
終院在判辭指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關「選舉開支」的定義,要求開支要涉及某項選舉、在選舉期間產生及由候選人產生3個元素,而候選人則指已在提名期報名或者在提名期結束前公開表示會參選的人,終院指譚的宣傳片段並未提及任何選舉,其目的是為譚建立良好形象,並非推銷其候選人身份或對其他候選人不利,而且片段在選舉提名期之前及譚尚未宣布參選時播放,故毋須計入選舉開支內,譚的選舉開支亦未有超過33萬的法例上限。
譚偉豪指網上宣傳應放寬
對法院的裁決,譚偉豪表示,今次法院的判決,令有關指引更加清晰,「過去數年,受到案件的滋擾,不斷研究有關選舉指引,已經成了半個專家,現時有很多朋友都向我查詢」。他認為,現時互聯網相當普遍,很多人都會透過互聯網作為宣傳工具,為免有志參選人士誤墮法網,當局應該跟隨潮流,放寬限制。他指出,法院裁定敗方支付全數訟費,而整個訴訟中,自己一方已經花了400萬元至500萬元。
至於未來動向,譚偉豪稱,會繼續努力做好餘下一個月的任期,更計劃向「疑似」資訊科技局局長反映業界關注的各種問題。被問及下屆會否角逐連任時,譚偉豪指出,由於有關訴訟已經清晰了,自己會積極考慮,預計莫乃光是強勁對手,又認為近日立法會拉布事件中,看到建制派從未有過的團結:「以往為一盤散沙咁,初時自己講會精神上支持,怕體力不支,及後看到很多前輩都通宵達旦,坐在會議廳內,自己亦參與其中,原來發現自己還未老,仍然可以捱通宵。」
陳茂波:絕對不角逐連任
另外,被傳為副財政司司長人選的會計界功能界別議員陳茂波表示,自己絕對不會角逐連任,現希望接任人林智遠能夠積極考慮,當問及一旦立法會未能通過新架構重組方案又該如何,陳茂波就笑稱:「到時便雙失,但可以做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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