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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普遍認為,是次深圳土地改革將對小產權房的權益進行認定。圖為深圳的小產權房。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熊君慧、李望賢 深圳報道)深圳將在土地權益的確認和明晰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積累經驗。昨日(25日),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政府共同在深圳召開的土地管理制度大會上,醞釀兩年的《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正式公佈,標誌著深圳土地改革試點將正式啟動。外界普遍認為,是次土地改革將對小產權房的權益進行認定。
1987年深圳敲響了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第一槌,在全國掀起「以土地換黃金」的土地改革風暴。20多年過去,其土地管理中眾多歷史遺留問題開始顯現。
八大重點進行改革
據悉,是次土地改革任務有八大重點,包括完善固有土地產權制度、深化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創新土地資產資本運作機制、創新土地二次開發機制、嚴格耕地保護並建立補償機制、強化土地調控與監管、推進區域統籌協調合作、加強土地立法等。
其中產權制度創新被視為最大亮點,包括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和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創新,調控手段圍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
深圳的小產權房眾多,違建問題備受關注,外界普遍認為,是次土地改革將對小產權房的權益進行認定。
據悉,截至2011年年底,深圳小產權房違法建築達到37.94萬棟,建築面積達4.05億平方米,是深圳市總建築面積的49.27%。這些土地權屬狀況的遺留問題非常複雜。
針對這一問題,深圳擬在符合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對原農村土地「依現狀、依改造」進行確權;在「房地合一」體系內,探索房地權利分離條件下的管理制度,探索土地權益書、作價入股等補償模式等,破解確權難題。深圳知名地產分析師半求認為,確權的標準如何設定,對這些小產權房的影響巨大,定得太窄容易引發眾多不滿,定得太寬則是變相鼓勵違建。方案提到將「依現狀、依改造」等路徑確權,表示政府可能會尊重現狀。
用地審批可從簡
此次改革,不僅包括諸多先行、先試的措施,還賦予了本地政府在土地管理活動中更多自主權。此前深圳市建設用地審批權限在國務院,在改革建設用地審批上周期較長。
會上,廣東省政府頒發了對深圳土地管理的授權文件,賦予深圳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自主編制功能片區土地利用規劃、審批建設用地等權限。授權後,深圳市域規劃、全市土地利用計劃、中心城區的農轉用方案仍按照程序上報外,各功能片區的規劃審批與調整,土地利用計劃審批與實施、農轉用方案審批都可由省政府授權深圳市政府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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