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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謊話連篇的39歲癮君子於中環街頭向一名速遞員「搭訕」,先訛稱是失散多年的中學同窗,後再稱自己需錢應急,騙去對方4萬多元後「人間蒸發」,最後事主報警才揭發事件。涉案男子早前承認7項欺詐罪,然他於保釋期間再度犯案,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1年7個月。
被告有10項同類案底
有10項同類案底的被告劉剛強,早前裁判官為他索取了2份精神科報告,報告顯示其精神狀態穩定,無須接受住院治療,故裁判官以監禁作判罰。
欺詐案中尚有2名被告,分別為黃國基(37歲)及葉俊文(24歲),被指提供戶口予劉入數,2人早前否認4項洗黑錢罪,案件將押後至9月3日進行審訊。
欺詐案案情指,去年1月29日事主在中環偶遇被告,言談間以為被告是他久未聯絡的初中同學。被告同日向他2度借取共2.2萬元,其後被告再數度向事主借錢,又要脅他若拒絕則不歸還欠款,事主無奈唯有就範。事主至2月7日仍未收到還款,而被告亦失去聯絡,終報警求助。
保釋期間街頭再騙途人
被告於保釋期間再干犯另一項案件,於本年5月3日,他在灣仔碼頭偶遇姓何事主,訛稱提款卡被「食卡」,向何借了電話,稱已打給姐夫,對方稍後會把3,000元轉賬到何提供的戶口,但何要先提取現金給他,事件被在場警察得悉,最後將被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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