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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聲稱為獨立民主人士的前區議員秦飛鵬(小圖),安排假學生報讀課程,騙取學生資助辦事處1萬多元貸款,自己則作貸款申請的彌償人,以換取3,000元報酬,2人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暫委裁判官高偉雄昨指出,學資處的貸款是用以幫助沒有經濟能力的人進修,提高競爭力,不會批給「無心讀書的人」。秦在案件中扮演主導的角色,或會判以即時監禁,遂下令將他收押至6月18日,以待背景等報告才判刑,涉案假學生則可繼續保釋。
案情指,2007年底被告秦飛鵬(55歲)是偉林教育中心的中介人,他向涉案假學生、失業的朱明威(29歲)介紹偉林的電子商務課程,建議他申請學生資助辦事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12,500元,稱他毋須付學費,只需出席小量課堂「扮學生」,便可得3,000元報酬。朱因為欠下「卡數」,故答應犯案。
2008年2月29日,朱按秦的指示遞交了貸款申請,秦和其女兒秦雪盈分別做其申請的彌償人和見證人。申請表上列明秦在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在俊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任職經理,但事實上秦與俊豪只在建築工程上合作,秦從沒受聘於俊豪。
同年3月14日,學資處以支票向偉林批出12,500元貸款,4月17日秦雪盈代朱接收支票,後存入偉林的銀行戶口,偉林給秦飛鵬佣金3,000元。
辯方求情時指,秦在1994年至2003年獲選為油尖旺區議員,但卸任區議員後經濟陷於拮据。他現為建築承判商,月入20,000元。辯方續指,朱現正分期還款,餘款尚欠6,800多元,若果朱不再還款,秦願意負責還款。辯方又呈上前立法局議員、斐濟群島名譽領事李汝大等人的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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