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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昨日向本報記者分析指,美國駐華使館的做法完全不合理。既有違國際公約精神,又不符合中國法律規定,會給中國公眾帶來負面影響。事實上,中國政府一直致力於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但相關標準以及目標的設定要符合中國現階段發展狀況。
他認為,中國環保部門可以與美使館探討空氣質量監測問題。另有業內專家分析認為,中美兩國對空氣污染指數的衡量標準不同,不具有可比性。
美使館做法 違中國法律
林伯強指出,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對於空氣質量監測而言,亦有一整套的監測程序以及發佈程序,而程序制定的依據則可能根據國情、國際條約等等各有不同,「這都是正常的」。
林伯強認為,美使館按照美國的空氣質量標準監測中國的空氣質量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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