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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劉志堅當日墮橋昏迷重傷不治。資料圖片
中區警署警長劉志堅執勤時失足墮地殉職案,死因庭昨傳召3名專家證人,法官不滿主控未有傳召劉的主診醫生。另勞工處報告指,意外發生的原因可能是由於當時下大雨及天黑,雨水沾濕劉的眼鏡,令他視線模糊,加上滙豐銀行的鋁面柱子反射附近的街景及簷篷,令他誤以為前方是避雨處,遂釀成悲劇。
要求傳召4主診醫生作證
法庭昨傳召曾震安醫生,引起裁判官陳碧橋質疑對方既非劉的主診醫生,何以負責撰寫醫療報告。裁判官極為不滿,斥責醫管局制度僵化,又質疑瑪麗醫院不合作及有心隱瞞真相,要求主控官傳召劉的4名主診醫生作證,否則將發出搜查令及到醫院取走手術紀錄。
勞工處職安主任謝俊明認為,警方需要在天橋頂工作,以便近距離觀察示威者,但由於現場環境的牢固點不足,因此不認為安裝欄杆或防墮系統是可行方法,亦無法提供任何實質建議。
隸屬中區重案組第一隊的劉志堅(48歲)於去年6月15日,爬上離地面3.7米中環行人天橋頂處理一宗示威案件時失足墮地殉職。研訊周五繼續。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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