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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政府發言人昨日就大埔沙螺洞的骨灰龕發展計劃發表聲明指,沙螺洞是當局於2004年推行的新自然保育政策中,公私營界別合作計劃下提出的建議項目。發言人強調,項目被指「獲批免費使用政府土地」和「涉及利益輸送」的指控毫無根據,與事實不符。
發言人表示,早前政府當局與包括有關人士在內的香港鄉郊基金代表會面時,已清楚向與會者解釋除《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下的環評程序外,沙螺洞項目的倡議人亦須符合《城市規劃條例》及有關土地使用的規定及申請程序。
發言人續稱,如沙螺洞發展項目取得相關的法定准許(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城市規劃條例》的准許),項目倡議者仍須向地政總署就土地的安排提出申請。地政總署會以地主身份考慮該申請。任何土地安排,如獲批准,將受到有關地契的條款及細則約束,包括支付政府評估應繳的地價。地政總署至今未有收到有關的申請,亦不存在利益輸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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