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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廣珍 珠海報道)港漢劉某為主謀的走私集團,以化整為零的方式走私案值達4.05億元(人民幣,下同)的電子產品一案,近日經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主犯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000萬元。
據介紹,該走私電子產品案是拱北海關2010年立案偵辦的「5.26」水客集團走私電子產品系列案之一。
據介紹,以香港人劉某、胡某及內地居民章某為首的3個走私集團自2008年7月至案發,共走私各類遊戲機、手機達30多萬台,各類投影儀達5,000多台,總案值5.7億元,偷逃稅款達8,500多萬元。其中,劉某集團走私案案值4.05億元,章某集團走私案案值1.18億元,胡某集團走私案案值5,4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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