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我在本專欄提到未接觸粵劇前是負責電台的流行音樂和電影節目,不過還沒透露在學期間曾學習西洋古典音樂,進入電台的第一個工作崗位是廣播劇編導,其後亦因電台和話劇團合作製作舞台劇的關係,所以為我提供了認識舞台劇誕生的機會。基於各種的經驗,我對推動粵劇發展的看法,和政府、學者及業界都是「和而不同」。
我和政府最大的分歧在於我尊重「本地粵劇以商業運作」的現實,在一眾的舞台表演藝術中,粵劇是唯一能自我營運的「文化產業」,政府要幫它一把,重點應放在維持市場動力和推動市場發展的層面,所以我才在八年前提出「場地傾側政策」,讓商業粵劇團較容易租用市區場地;同時,我亦不斷呼籲政府在制定與粵劇相關的政策和設施時,要讓業界參與,吸納他們的意見,甚至讓業界享有部分場地的使用權。雖然政府在過往幾年都是朝著上述的方向辦事,但既要遵守「公共理財」的原則,又要避免「官商勾結」,左閃右避,在維持粵劇市場動力和推動粵劇市場發展兩方面,成績不彰。
我和學者最大的分歧在於我不主張「以古為尊」,粵劇應結合現代劇場的各種舞台裝置,創造二十一世紀的新貌。對於把古老十八代的劇本重現舞台,應該視之為保留粵劇資料的重要步驟,但不應盲目吹噓,須有實事求是的批判精神,切不可繼續推動以古為尚的風氣,使粵劇「時間倒流」到上世紀二三十年代。
我和業界最大的分歧在於我認為粵劇表演藝術的承傳工作要由粵劇工作者承擔,培養粵劇藝術接班人不可能由非專業甚至不懂粵劇的人來代勞。我在過去一段時間直接或間接鼓勵資深的粵劇表演者能抽點時間指導新人,就當作撒種子,期望有三數株幼苗成長。遺憾是老倌們未能明白「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作用,他們的絕藝最後也許都「藝隨人去」。 ■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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