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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或須仿效台北和韓國首爾使用專用袋棄置廢物。圖為今年初環保團體建議徵收垃圾費。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今年初就都市固體廢物徵費諮詢公眾,共收到逾2,300份意見書。在多個方案中,以按廢物量收費最受公眾支持,但須解決全面改變目前廢物收集系統的安排,當局或須仿效台北和韓國首爾做法,須使用專用袋棄置廢物,並要引入全民監察的獎勵制度,鼓勵市民舉報可能出現的非法傾倒廢物問題。
提出4大廢物收費模式諮詢
環境局今年初公布的諮詢文件中,提出4大廢物收費模式,包括「按量收費」,即按實際廢物量「多棄多付」,形式包括以每戶或整幢樓宇廢物量多寡收費;「按近似量收費」,即把廢物收費與用水量等指標掛u;不論廢物量多寡的「定額收費」;以及向工商業收費的「局部收費」方案。在諮詢文件中,當局尚未交代收費水平和實施時間表。
當局收到的公眾意見中,以按廢物量收費最受公眾支持,即目前台北及韓國的做法。以台北為例,當地正推行「廢物隨袋收費」,市民需購買專用廢物袋,並要在特定時間及地點把廢物「交收」,當局會拒收不使用專用廢物袋的廢物。
同時,台北亦因應多層大廈的住戶,容許他們使用普通廢物袋,清潔工人會把廢物再裝入大型專用廢物袋。
本港若要採用廢物按量收費,便要根本改變目前的廢物收集系統,不可讓市民隨意把家居廢物棄掉,或須仿效減少街道公共廢物箱,甚至要採用台北和韓國的做法,設立監察機制,由市民和物業管理人員共同承擔監察非法棄置廢物的責任,監察有否非法棄置廢物的情況。以韓國首爾為例,舉報者可獲成功檢控個案罰款金額的80%為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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